信息來源:信用管理體系認證網
來源時間:2004年03月05日
標題內容:建材裝修企業星級信用認證標準
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
信用商賬催收標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各會員信用機構共享資源,利用社會懲罰的方法依法催收賬款,提高商賬催收的成功率,規范商賬催收活動,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根據國際慣例和通行法律原則,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所稱信用商賬催收,是指利用對欠款人進行信用威脅和信用懲罰的方式迫使其還款的商賬催收方法。
第三條 信用商賬催收應遵循合法、互助的原則。
第四條 會員信用機構與E-315:9000立信單位進行信用商賬催收,適用本標準。其它單位進行商賬催收,可參照本標準。
第二章 催收程序與方法
第五條 信用商賬催收按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步,了解和審核欠款情況。要求委托方提供如下資料與相關證據:
1.欠款形成的原因;
2.企業為催款已經做出的努力;
3.欠款人對欠款提出的理由。
認為證據合法有效的,接受委托,簽訂委托合同。
第二步,正確制作《信用催款函》,依法正確確定告誡條款。信用催款函,應采用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規定的格式,應包括規定的項目。告誡內容不得與所在國法律和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標準相抵觸。
第三步,將《信用催款函》向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備案。
第四步,送達信用催款函。
第五步,對方按信用催款函規定還款的,在原備案的信用催款函上加注付款日期與金額,并向還款單位回函。
對方未按信用催款函規定還款的,按信用催款函上的告誡條款實施信用懲罰。
第六條 經信用執業人員審核或調查,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欠款行為存在的,可在《信用催款函》上告誡或單獨告誡對方實施公告催款,并撰寫和發布《催款公告》。
第七條《催款公告》及相關資料公告在*****網(注: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指定信用服務平臺)及其聯盟網站上,欠款人還款后取消公告。
第八條 《催款公告》必須經過信用執業人員的審核,應符合以下形式條件:
一、文筆流暢,事實清楚、客觀全面。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形成的原因;
2.債權人為催款已經做出的努力;
3.信用機構為催款已經做出的努力;
4.債務人對欠款提出的理由;
5.債權人對債務人欠款理由的意見。
二、不得有侮辱性語言,主觀判斷性語言。
第三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未按規定將信用催款函向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備案的,對信用執業人員和所在信用機構處于公告批評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于禁業一年至五年的處罰。
第十條 對《催款公告》內容的實質條件和形式條件審核錯誤的,根據情節對信用執業人員和信用機構處于公告批評、永久曝光、聯合曝光、禁業一年至五年、永久禁業處罰,并由信用機構和信用執業人員實際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本標準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充分注意本標準的修訂,并使用本標準的最新版本。
第十三條 本標準涉及術語的定義見《E-315:9000國際信用管理體系國際信用行業術語》。
第十四條 本標準由國際信用標準化組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