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競爭經濟和信用經濟的結合體,信用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商業道德。社會信用中介機構是市場經濟體系中最重要的社會中介機構和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主體,社會信用中介機構經營的最重要資本就是自身的誠信。
為維護社會信用行業的整體信譽和鞏固從業基礎,我們自愿聯合簽訂全國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同業公約——《信用公約》:
一、誠信為本。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必須是全國各行各業特別講誠實信用的市場主體,信用是每一個從業人員和機構的立業根本!安徽f假話,不做假帳,不賣假報”是社會信用行業所有機構和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誠信職業道德底線。
二、依法經營。所有簽約的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WTO的規則開展信用服務業務。
三、獨立公正。所有簽約的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必須保持自身的獨立性。為維護職業的公正性,所有簽約的社會信用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自身服務獲取或協助他人獲取不正當利益。
四、平等競爭。所有簽約的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各自通過市場的平等競爭獲得市場實力和相應的經濟地位。
五、同業自律。所有簽約的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共同采取和實行最嚴格的同業自律,并依法申請成立全國統一的同業自律組織。
六、從業宣誓。所有簽約的社會信用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都要以自己的人格進行從業宣誓,并與所在社會信用中介機構簽訂從業誠信合約,做嚴格遵守法律的表率,做誠實守信的楷模。如果一旦失信自愿接受同業自律組織的處罰,一旦違法主動接受法律的懲罰。
七、陽光措施。所有簽約的社會信用中介機構都必須依法提高自身的信用透明度,凡是與從業有關的自身信用記錄必須依法披露。
八、社會監督。所有簽約的社會信用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都要自覺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及社會的監督。